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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账户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办理时限及投诉渠道的公告
尊敬的企业客户:
    我行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开立企业银行账户的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办理时限及服务监督电话,具体内容如下:
    一、企业账户服务标准
    我行一直秉承“服务小微、支持三小”的方针,高效快捷为企业开立银行账户,实现企业开立银行账户后即可办理相关业务。我行根据客户基本情况及业务需求,开展相关尽职调查,上门核实,符合开户条件的,由企业相关人员携带开户证明文件原件,银行工作人员对开户证明文件或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准予开立账户,办理正式开户手续。
    二、账户办理时限标准
    我行承诺在办理开户、销户、账户变更等手续时,对于提交资料齐全,无异常情形的客户,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特殊情况下2个工作日办理完毕;对于办理账户转账、汇款、网银等业务于当日办理完毕。
    我行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存在疑议、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对单位经营规模、业务背景等情况不清楚、不了解,注册地和经营地均在异地,开户用途异常、营业执照地址异常等情况的,我行将采取延长开户审查期限,审查期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审查通过后为其办理开户手续,审查不通过,拒绝为其办理开户。
    三、业务资费标准
    我行免收企业银行账户的年费、账户管理费、短信费、印鉴变更费等,其他业务办理费用按我行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见附件)。
    四、投诉渠道
    客户对本公告内容或者相关服务有异议的,可通过现场投诉或拨打投诉电话。
    凌源天元村镇银行监督电话:400-100-0441
    凌源天元村镇银行营业部监督电话:0421-6911518
    中国人民银行凌源市支行监督电话:0421-6895009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凌源天元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