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天元村镇银行关于函证集中处理的公示
尊敬的客户:
根据《财政部、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以下简称“《函证通知》”)、《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财办会[2020] 21号)(以下简称“《操作指引》”)要求,现就我行询证函回函工作公示如下:
银行询证函包括以下内容:银行存款、银行借款、注销账户、委托贷款、担保、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贴现、商业汇票托收、信用证、外汇买卖合约、证券或其他产权文件托管、资金归集等对公业务以及投资人(股东)出资情况。
一、回函工作部门、跟函地址及联系方式:
工作部门:凌源天元村镇银行营业部
地址:辽宁省凌源市市府路东段14号
电话:0421-6911518
二、办理流程
1. 单位客户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向我行办理询证业务,我行银行询证函的接收机构为函证事项集中处理机构,开户行地址及联系方式等信息以在公示上方已列明。如遇特殊情况,请咨询凌源天元村镇银行营业网点或拨打凌源天元村镇银行客户咨询服务热线400-1000-441。
2.请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函证通知》的要求填写真实、有效的回函方式和联系人信息。我行将按“银行询证函”要求的回函方式寄送或交付回函,如会计师事务所约定来人自取,指定来办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工作证、介绍信或其他证明文件原件。
3.对于未满足《函证通知》《操作指引》的来函,自我行联系会计师事务所起3个工作日内未补充相关材料的,我行将对来函予以退还。
三、其他事项
1.收费标准:我行暂不收取银行询证函业务服务费。
2.回函用章验证:我行银行询证函回函用章为营业部门“业务专用章”,会计师事务所可通过拨打电话或电话录音等方式对回函用章进行验证。
3.投诉与建议:如对我行银行询证函回函内容需进一步确认,请在“银行询证函”标注需核实事项进行二次来函询证。如有其他问题或意见建议,请致电我行客户服务热线400-100-0441。
凌源天元村镇银行
2022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