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天元村镇银行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操作事项的公告
尊敬的凌源天元村镇银行客户:
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更好服务客户,我行现就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操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23年8月31日(含)前我行已发放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朝阳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二、调整规则
按照《通知》要求,调整后的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的加点幅度,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朝阳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具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进行调整。
1.对于2019年10月7日(含)前发放的、已按人民银行2019年第30号公告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调整至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即加点幅度为0)。
2.对于2019年10月8日(含)至2022年5月19日(含)发放的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调整至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即加点幅度为0)。
3.对于2022年5月20日(含)之后发放的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含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贷款),利率水平调整至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减20个基点。
三、服务渠道及时间
(一)服务渠道。
我行总行信贷部为您提供查询等服务,您可查询本人存量房贷利率是否满足下调条件及下调幅度等有关事宜。
(二)调整及生效时间。
1、按照《通知》要求,可采取变更贷款利率和新发放贷款置换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调整的结果一致。从操作的便利性来看,后者所需的流程较多,所花的时间较长,为方便客户,我行主要采取变更贷款利率方式。
2、按照《通知》要求,客户请于2023年9月25日起向总行信贷部提出书面申请。 经认定符合条件的,请您及时与我行签署利率调整补充协议,签署协议后我行将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利率调整工作。
3、存量房贷利率下调将于调整当日生效,生效日起按照新的利率加点幅度执行,定价基准LPR以约定的重定价规则调整。此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溯及既往,之前的房贷利息不作调整。
四、其他事项
按照《通知》和人民银行2019年第30号公告相关要求,符合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且未以LPR为定价基准的固定利率贷款或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客户,需申请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后,再进行利率调整;未申请转换的,将无法办理。
本次调整范围不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中公积金贷款部分)、个人商业用房贷款(含商住两用房),以及其他不符合《通知》要求的个人贷款。
五、郑重提示
在为客户办理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过程中,我行不收取任何费用。为最大限度保障您的财产和信息安全,防范不法分子以利率调整为由实施诈骗活动,请您切勿轻信我行官方渠道以外人员的电话或短信。敬请您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如需帮助可通过电话咨询总行信贷部。
咨询电话:0421-6911558、6911577、6911506。
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更好服务客户,我行现就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操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23年8月31日(含)前我行已发放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朝阳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二、调整规则
按照《通知》要求,调整后的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的加点幅度,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朝阳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具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进行调整。
1.对于2019年10月7日(含)前发放的、已按人民银行2019年第30号公告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调整至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即加点幅度为0)。
2.对于2019年10月8日(含)至2022年5月19日(含)发放的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调整至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即加点幅度为0)。
3.对于2022年5月20日(含)之后发放的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含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贷款),利率水平调整至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减20个基点。
三、服务渠道及时间
(一)服务渠道。
我行总行信贷部为您提供查询等服务,您可查询本人存量房贷利率是否满足下调条件及下调幅度等有关事宜。
(二)调整及生效时间。
1、按照《通知》要求,可采取变更贷款利率和新发放贷款置换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调整的结果一致。从操作的便利性来看,后者所需的流程较多,所花的时间较长,为方便客户,我行主要采取变更贷款利率方式。
2、按照《通知》要求,客户请于2023年9月25日起向总行信贷部提出书面申请。 经认定符合条件的,请您及时与我行签署利率调整补充协议,签署协议后我行将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利率调整工作。
3、存量房贷利率下调将于调整当日生效,生效日起按照新的利率加点幅度执行,定价基准LPR以约定的重定价规则调整。此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溯及既往,之前的房贷利息不作调整。
四、其他事项
按照《通知》和人民银行2019年第30号公告相关要求,符合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且未以LPR为定价基准的固定利率贷款或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客户,需申请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后,再进行利率调整;未申请转换的,将无法办理。
本次调整范围不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中公积金贷款部分)、个人商业用房贷款(含商住两用房),以及其他不符合《通知》要求的个人贷款。
五、郑重提示
在为客户办理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过程中,我行不收取任何费用。为最大限度保障您的财产和信息安全,防范不法分子以利率调整为由实施诈骗活动,请您切勿轻信我行官方渠道以外人员的电话或短信。敬请您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如需帮助可通过电话咨询总行信贷部。
咨询电话:0421-6911558、6911577、6911506。
凌源天元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8日
2023年9月18日